5月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富易堂,为解决资源回收企业难以获取第一张发票从而实质增加税负的问题,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自4月29日起,允许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近期部分企业已经实现“反向开票”。
4月29日,吉林省凯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提交“反向开票”申请,并成功办理了公司第一笔“反向开票”。
“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这导致企业不仅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宁波特力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秋妍表示,此次出台的“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
“‘反向开票’对企业来说是一举多得的利好政策。对于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只需提交《申请表》和资质证明就可以申请开票资格,办理手续简单便利。”广西柳州市元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理李阳桥表示,“反向开票”可以降低企业因未取得税前扣税凭证而违规扣除的税务风险,有助于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废旧物品的回收中来,推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在陕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梦飞看来,“反向开票”政策解决了公司所得税扣税凭证不足、车辆报废拆解专用设备无进项税额抵扣以及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后不能对下游企业开具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系列问题。“下一步,公司将重新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列支各项所得税成本费用,进一步降本增效,为建设低碳、环保、可持续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模式贡献自己力量。”胡梦飞说。
“收旧”更便利,“换新”才更有动力。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表示,将运用好政策工具,通过“反向开票”促进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强有力支撑,持续增强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富易堂富易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