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从“明范围、明抵扣、明优惠、增便利、增规范、增效率”六个方面,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
《公告》明确,自4月29日起,有“反向开票”意愿的资源回收企业,可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完规定的简单程序后,可以第一时间便捷实现“反向开票”。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和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4月29日,吉林省凯佳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长春市宽城区税务局提交“反向开票”申请,并成功办理了公司第一笔“反向开票”。“《公告》发布后,税务部门从政策内容到业务操作流程,对我们进行一对一的讲解,提前解答了发票开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感到很踏实。”该公司财务经理刘铭说。
作为一家从事资源回收业务的企业,宁波特力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对“反向开票”政策感受颇深。“在废旧物资回收业务中,销售方一般为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这导致企业不仅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秋妍表示“此次出台的反向开票政策对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解决了长期困扰资源回收行业的取票难题。”
广西柳州市元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经理李阳桥认为,“反向开票”对企业来说是一举多得的利好政策富易堂。“对于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只需提交《申请表》和资质证明就可以申请开票资格,办理手续简单便利。”他认为“反向开票可以降低企业因未取得税前扣税凭证而违规扣除的税务风险,有助于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到废旧物品的回收中来,推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后,各地税务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要求,突出重点落实工作目标,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反向开票”工作有序开展。
海南省税务局构建“省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在确保信息流通和资源共享高效性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设立专门的应急响应小组,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突发状况,护航“反向开票”工作平稳推进。
青岛市税务局召开工作部署和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动员精干力量,针对业务操作、人员培训、宣传辅导、风险防控、系统运维、问题反馈等各项工作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反向开票”工作顺利推进。
在湖北,云梦县税务局细化操作流程,强化税务系统内部税政、征管、纳服、办税服务厅、税源主管税务分局等部门协同,编印简明政策操作指引,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发放,提升政策运行顺畅度。
北京、山东、厦门、富易堂宁夏等税务部门通过在线直播,对“反向开票”政策重点内容、重要事项等提前做好精准提示提醒,确保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
此外,为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发展,各地税务部门建立健全针对“反向开票”的税收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分析各地区政策落实情况,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吉林省税务局建立“反向开票”纳税人认定台账、“反向开票”发票开具台账,以掌握全省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情况。省市两级税务部门在功能上线初期按周统计发票开具情况,防范虚开风险。
广东省税务局实行“收购者+出售者”双核查,充分利用合同、台账、凭证、资金以及物流等相关信息,通过核实抽查企业享受条件、业务真实性等方式,帮助资源回收企业及时排除“反向开票”各个环节的税收风险。
“收旧”更便利,“换新”才更有动力。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表示,将运用好政策工具,通过“反向开票”促进上下游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强有力支撑,持续增强资源回收企业、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的获得感,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