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的通知》(晋商流通便〔2023〕53号)安排,在企业自愿申报、地市(含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择优推荐、省商务厅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社会公示等流程,确定了首批全省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现将名单(见附件)印发你们富易堂,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市要结合实际,持续开展骨干企业培育,继续做好骨干企业项目申报工作。
二、首批骨干企业培育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打下了一定基础。各市要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加强指导,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作用,支持骨干企业整合社会多方力量,畅通回收利用渠道,拓展服务覆盖范围。
三、相关协会要加强与商务主管部门、骨干企业的联系,支持骨干企业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等合作,支持骨干企业要素共享,搭建再生资源产业联盟,促进集约化发展。
四、骨干企业要遵守相关法规政策,积极践行环保理念;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安全平稳运行;积极开拓市场,提升企业竞争力;争做行业标杆,发挥引领作用;不断梳理总结和规范提升技术应用、运营模式和科学管理等方面的特点和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加快复制推广。
五、经综合评估企业分类回收量、回收网点覆盖面、业务信息化应用及技术创新等,退出全省前列或者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等的企业,取消骨干企业资格。原则上每两年评估一次。富易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