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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接管十篇富易堂 发布日期:2024-02-07 14:51:32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49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18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是发展循环经济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扩大低收入人群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前,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组织化程度低、规模小、设施差、技术落后,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已成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生态立市”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资源回收最大化和保护环境为目标,在规范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依托龙头企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逐步建成以镇(街道)、村(社区)标准化回收站(亭)为基础、统一流动回收车为补充、规范的分拣加工中心为骨干、区域回收集散市场为龙头、先进的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再生资源回收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坚持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原则;坚持体系建设与规范管理并重原则。

资源接管十篇富易堂

  (三)总体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标准化回收站(亭)覆盖面超过90%;初步建成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从业资格培训体系,90%以上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明显提高,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70%以上;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分拣加工中心或市场进行规范交易和集中处理,基本建立起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网络完善、布局合理、设施适用、技术先进、功能齐全、分拣处理良好、经营规范、回收高效、管理科学、覆盖城乡的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一)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交售和运输集散、规范管理、绿色环保的要求,根据镇(街道)、村(社区)、物业小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要求,按照城区每1500-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其他区域每2000-25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的标准,对现有符合布局要求的回收站点进行标准化改造;对不具备回收站点配置条件的区域,优先与物业管理设施结合,实行“一网多用”,必要时适度配备标准化回收亭。新建居住区应按标准同步建设标准化回收站(亭)或预留摆放场地。体系建设相关企业要对流动回收人员进行整合收编,对编号、标识、着装、计量工具、车辆等进行统一管理。回收站(亭)选址布局应与垃圾回收点统筹考虑,便于分类投放和再生资源集中回收。回收站(亭)、流动回收车与分拣加工中心紧密衔接,由统一标识的封闭运输车辆定点、定时回收运至分拣加工中心或集散交易市场(回收利用加工基地)。要改造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中心。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回收市场发展需求,以改造提升为主、新建为辅,依托龙头企业现有分拣场所,在城乡结合部区域,通过改造提升或新建7处标准化回收综合(专业)分拣加工中心,承担辖区内回收站(亭)回收物的集中堆存、分拣和初加工处理。要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和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综合交通、环境、基础设施、地理区位等因素,在荣成市、文登市城乡结合部,规划扩建、新建2处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建立健全交易、仓储、初加工和信息等综合功能,实现再生资源产需高效衔接。

  (二)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相关组织或承办企业,建立具有再生资源回收信息交换、网上交易、价格、行业统计、企业备案查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再生资源信息管理服务系统。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再生资源产生单位、回收企业、管理部门的实时连接和信息共享。开展网上信息报送和备案,为企业网络回收、预约上门回收创造条件。引导企业利用信息系统实现各连锁回收站点与分拣加工中心网上信息传递,提高企业经营信息化水平。

  (三)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相关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开展跨地区和所有制兼并重组,整合个体经营户和小企业、流动回收人员,扩大经营规模;切实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回收网点布局要求,通过收购、新建、加盟等方式,不断增加连锁回收站(亭)数量,增强行业竞争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资源分拣、拆解能力和信息化回收水平。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开展诚信经营,扩大企业知名度,打造回收行业知名品牌。

  (四)推行多元化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利用规范化回收站点网络优势,通过改善服务质量,公开收购价格,调动市民主动交售积极性。依托体系建设相关企业统一管理、规范经营的流动回收车,在信息服务平台统一调度下,积极开展上门回收服务。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回收企业通过合同约定实行定时、定点上门回收。引导体系建设相关企业,根据居民需求,开展“以旧换新”业务。探索建立废电子产品、废电池、废玻璃等低效益资源回收奖励机制,提高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率和环境无害化水平。

  (五)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依托大专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对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和承办企业开办专业培训机构,根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不同岗位要求,开展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探索建立再生资源从业人员资格证制度,推行回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规划局、环保局、贸易办、城管执法局、供销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办,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政府(管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做好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要强化各市区政府(管委)主体责任,制订辖区内回收体系建设的目标、规划以及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承办企业回收站点建设用地、网络资源整合等事项,督导承办企业按布局做好回收站点的建设改造,帮助解决回收站点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对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和流动回收人员进行全面规范整顿,推动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利用中央扶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承办企业新建、改造的标准化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中心和购置的生产运输设备,以及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公共信息平台、开展回收从业人员培训等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符合规划布局的社区回收亭摆放用地并按有关政策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具备统一标识的运输收集车进出城市及社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准予通行,社区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给予支持并不得收费。要将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纳入人力资源劳动保障部门的培训计划,给予培训补贴。

  对于在废催化剂中以硫化物存在的钼,一般采用焙烧浸出工艺。这种工艺,也因浸出剂的不同而有所差别。焙烧—NaOH浸出法,焙烧—Na2CO3浸出法,焙烧—氨水和NHNO浸出法是目前焙烧—碱浸法中常用的三种钼资源回收工艺方法。焙烧一碱浸法在焙烧过程不需要添加其他试剂,操作简单,对焙烧设备腐蚀较小,对环境影响小,是钼回收率较高的回收工艺,但是过程中温度不宜过高,不然会导致钼的挥发,降低有效回收率。

  采用碳酸钠、Na2O2等作为添加试剂,与粉碎的废催化剂混合焙烧,将产物与水中混合搅拌浸出过滤,进行酸处理得到钼酸,再焙烧得到MoO3。这种方法优点是在过程中可以直接缺钼的氧化物,媒介为水有效的控制了成本。但是与此同时由于添加试剂,从而加速了对设备的腐蚀,对环境污染也有影响。

  加压碱浸一萃取工艺,由于它对钼的萃取率高达99%以上,也被广泛应用。主要方法是将铝基钼钴废催化剂(球磨后)和水、Na2CO3一起混合制成矿浆,在压釜内进行升温进行充足反应并过滤,浸出液进行酸化处理,在用N235作萃取剂,经3级萃取,以取得高效的回收率。

  炭吸附法是一种对重要金属提纯和集中的工艺,活性炭吸附提纯法大多在钼酸钠的提纯上,并有着不错的效果。

  钒贵重金属常存在于含钼废催化剂中,为获得钒贵重金属,溶剂萃取法受到青睐。近些年,分离钼和钒等其他金属的溶剂萃取法得到了许多研究人员研究开发。

  我国钼的冶炼和钼冶炼厂兴建,要追述到五十年代末,在之后的发展中,对钼冶金行业逐渐开始向深加工靠拢。到了八十年代,由于技术和设备的引进,经过不断的发展,我国钼行业也形成了开采、冶炼、加工完整的钼行业体系,适应了国内外对钼制品的需求。近些年,我国钼产量稳定发展平稳上升。在2012年的年产量比2011年增长16.93%。我国也逐渐成为钼产品消费大国。据国际钼协(IMOA)统计,我国2012年钼消费已经达到83098吨,位居首位。我国政府也就矿产资源优势利用情况,自2007年6月18日起对钼进行统一管理,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每年定期公布钼的出口总量,2014年钼和钼制品的第一批出口额为25146吨,占全年钼总配额的70%。此外,我国政府已经将钼纳入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中,2011年钼精矿(含钼45%)指令性生产计划20万吨。

  环保署于1997年再修订《废弃物清理法》,对公告应回收项目的产品制造者、进口商和销售者,必须依核定之费率百分之百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成立“资源回收基金”。1998年7月,将“资源回收管理基金”纳入整个政府预算,接受“立法院”直接监督,并于1999年7月,由环保署成立“资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其主任委员为环保署长,委员则由政府机关代表、工商团体代表、学者专家、社会公正人士组成。执行秘书及副执行秘书均由环保署现职人员担任[2]。从业者缴纳资源回收基金,其中80%为信托基金(用于支付回收清除处理补贴),20%为非营业基金(用于辅助回收系统、执行机关代处理费、稽核认证费、研究发展及行政运作相关费用)[1]。另外成立两个委员会:一个为“费率审议委员会”,专门核定每一种应回收项目的费率;一个为“稽核认证公正团体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稽核认证公正团体,对所有处理业者是否符合信托基金补贴进行稽核认证[2]。核心部分为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召集费率审议委员会、稽核认证团体制定制造及输入业者缴纳费用的标准,以及给从事应回收废弃物的回收业及从事应回收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的处理业的补贴费用,并监督和促进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3]。首先由费率审议委员会依废弃物材质、容积、重量、回收再利用价值及前一年之回收清除处理率等因素审议费率后,由环保署长核定[1];然后物品或容器业的从业者,申报营业的数量,并依政府公告的费率,缴纳处理费到“资源回收基金”,用于资源回收;最后由稽核认证团体负责稽核认证资源回收的数量,然后上报到环境保护署资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依稽核认证量给回收商、处理商补贴[1,3]。回收处理业是废弃物回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3]。为加强对回收处理业的监管,台湾地区政府设立了两套监控系统:一是设立稽核认证督导委员会,培植一批督导认证团体,由认证团体派人进驻处理企业,人员定期轮换,对企业每批货物的进出进行实地监控;二是运用GPS定位系统,对企业运输车辆进行全程监控。两套监控系统相互印证,防止企业虚报冒领回收基金、偷倒偷排废物等不良行为发生[4]。

  台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链完整,形成了政府主导、民众参与、市场运作、基金补贴、监管严密的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与开发利用体系,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城市垃圾回收与处理系统,从垃圾(废弃物)的分类、回收、运输,到再生资源的加工、利用,以及废物的焚烧、填埋,均有成熟固定的处理流程和严密的监管系统[4]。台湾已形成了专业化的资源回收体系,台湾废弃物回收目前也已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资源回收四合一系统”[3]。台湾环保署自1997年起出台“资源回收四合一计划”。“资源回收四合一系统”就是发挥社区民众、回收及处理企业、地方政府(清洁队)及回收基金等四方面的作用,逐步实现可用资源与垃圾分开收集[4],实施资源回收、垃圾减量工作,通过回馈方式鼓励全民参与,充分体现了全民参与及经济激励在资源回收过程的作用。

  2.1“资源回收四合一系统”的组成及其运作流程“资源回收四合一系统”由社区民众、回收商和处理企业、地方行政部门、信托基金四部分组成[3,5]。其以资金流为主线,通过对产品制造企业征收费用,其将补贴给产品回收商和处理企业,从而形成一个以经济刺激为导向的回收系统[3],见图1[2]。最基层的回收参与者(小区、学校、卖场、地方政府清洁队、民间宗教社会福利组织)回收后,或送或卖给回收商,进入资源处理渠道。这些回收处理业经过稽核认证后,就可以向“资源回收管理基金会”申请,从这回收基金中的“信托基金”,依种类数量得到补贴[2]。(1)小区民众必须将资源物品与其他家庭垃圾分类装袋,交给清运队或回收商。凡是小区或居民自组回收组织,收集来的资源回收物,可从政府的“资源回收管理基金会”取得一笔回馈金,供小区公共用途。(2)地方行政部门(清运队)定时、定点、定线向居民收集,将资源物品与一般垃圾分开收集清运;变卖后的所得,依一定比例回馈参与者。(3)回收商参考回收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告的补贴费率,按照市场价格,向居民、小区团体及清运队或传统回收网络收购资源物品。(4)信托基金向回收体系注入资金,根据回收处理量对整个资源回收处理系统的各主要成员实行补贴[4],推动社区民众、地方政府清运队和回收商及回收处理业者严格执行资源回收制度,并使参与民众、清洁队、回收商及处理业者获得合理利润或奖励,以确保回收体系之完整循环[2,5]。由图1可以看出:社区、学校、地方政府清洁队、民间宗教社会福利组织等回收参与者回收的资源物品,都会进入回收商的手中,再进入处理商管道;回收后的物品经过稽核认证公正团体稽核认证,确保回收量、处理量的正确性,回收商及处理商就可以向“资源回收管理基金会”申请,依种类数量从回收基金中的“信托基金”得到补贴。《废弃物清理法》将废弃物区分为一般废弃物与事业废弃物,目前资源回收管理委员会所管辖的资源回收体系只包含一般废弃物中的应回收废弃物,并不包括事业废弃物[6]。

  2.2资源回收系统应回收的产品1997年开始实行“资源回收四合一制度”,目前公告应回收废弃物项目分为容器与物品2大类,细分为铁容器、铝容器、玻璃容器、纸容器、塑料类、农药废容器、干电池、机动车辆、轮胎、铅蓄电池、油、通讯物品、电子电器、照明光源等14类,共33项。资源回收系统只是针对政府已公告要回收的缴费项目,政府每年公布每种产品的缴费率和补贴率,以此实现对行业的调控[4]。对于未公告回收的未缴费的一些项目的废弃物,则仍然流落垃圾处理场中[2]。台湾地区政府对再生资源(废弃物)进行统一分类,由于各大类产品都各具特征,因此,须对每一类别产品制定相应的回收模式和策略[3]。针对不同品种采取相应的回收与处理办法,有效提高了再生资源的处理效率和再利用率。“资源回收四合一系统”自1998年建立以后,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它是一种相对成功的回收模式和制度。据统计,废弃物回收处理率从1998年的5.87%一直上涨到2007年的30.51%[3]。

  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乡容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随着全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快速发展,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对资源的依赖性越来越高,生产生活废弃物也大量增加,如何有效利用资源,特别是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已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非常紧迫的任务。近年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关政策规定,强化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固定经营者9户,相对固定从业人员35人,年交易额在1000万元左右。但是,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和网点缺乏有效管理,经营秩序比较混乱;有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不健全,功能不完善,资源利用率低,二次污染严重等等。《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实施,对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县直及省市驻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化进程,促进全县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以党的和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市场运作、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规范化、产业化,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施富易堂适用、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居民文明程度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经过五年努力,基本构建起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社区回收站点和集散交易市场(初级加工分捡站)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使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城市达到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乡镇)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形成集中回收加工循环链条,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

  (一)清理整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按照“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织落实、检查验收’’四个步骤,由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工商、公安、建设、环保等部门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和审核登记,对无照流动摊贩和收购摊点,对外承包、挂靠、租赁以及转租、转借营业执照的回收企业和收购站点,未经登记不合法、不规范的再生资源市场,以及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回收利用企业(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今后,凡需经营再生资源回收活动的企业、个体经营者,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从业标准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并按规定向同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变更手续。回收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还应向经营场所所在县公安机关备案。开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后,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自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所在地同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备案。

  (二)健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的原则,在充分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商贸流通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逐步建立以城市社区和乡镇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网点,建设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1、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按照“便于交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提高行业科技水平。原则上城关规划5户。哈达铺、沙湾、南阳、理川各规划1户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现有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要不断壮大实力,积极延伸报废车辆回收网点。

  2、规划建设集散功能分明、科学有序的再生资源市场。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选择建设一处再生资源市场,主要承担城区再生资源整理、加工和交易功能。市场内每个摊位经营面积应不低于100平方米,储存场地要相对固定,有围墙隔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再生资源市场的设立应符合城市服务功能与环保要求,不得在城市主干道、排泄道、河道两侧、水源保护地500米区域内建设。

  3、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处理站。结合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建设一处再生资源分拣处理站。再生资源分拣处理站应具有废品储存、分拣、初级加工、信息收集等功能,必须备有合格、完善的消防设施,地面全部硬化,装卸运输道路畅通。站内设废旧金属交易区、旧货交易区、生活废品交易区、废旧物资分拣区等区域。

  4、健全社区(乡镇)收购站点。鼓励社区自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指导社区居民分类处置生活废弃物。城区一般每2000户左右家庭设置一个固定收购站点,乡镇所在地设1-2个简易收购站点或固定收购站点,条件暂不具备的地区可设立流动回收车。鼓励在乡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建立乡村物业管理站,建设田间垃圾收集设施,对农村垃圾(废旧农膜、塑料制品、农资包装瓶袋等)进行定点堆放、定期处理。

  (三)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经营行为。把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作为市场秩序整治的重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卫生和质量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对不认真履行回收企业职责和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企业(市场)要)要严肃处理,坚决取缔。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注册工作,严格注明经营范围,其中废旧市政公用设施、生产性废旧金属应当由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进行收购和处置,签订收购合同,并对出售者情况进行登记,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加强流动收购管理,针对流动收购人员数量多、身份复杂等情况,对流动收购实行“亮证式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外出流动收购,需佩挂本单位制发的工作证件;从事再生资源捡拾、收购活动的闲散人员,需佩挂由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制发的流动收购证件。实行收购登记和报告制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前来出售再生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验证登记,收购企业发现有出售可疑物品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扣留可疑物品、赃物。从事流动回收活动时,不得影响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做到日收日清,不得超时堆放、焚烧废物。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的,应当符合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拆解的汽车“五大总成”,必须作为废旧金属交售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不得利用汽车“五大总成”及其它零配件组装机动车。

  (四)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支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运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要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限制高消耗、高污染产业发展。各类企业设计、生产产品和包装物时,要提高原材料的利用效率,优先使用可再利用和可资源化的材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利用的再生资源,不能自行利用的,要及时向回收经营者交售,无法回收再利用的应当妥善处理,促进产品包装的减量化和再利用。扶持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鼓励优先购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相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选择采购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建立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制度,由企业申报,县经委组织初审,报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集中审定。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价格、品种、流向等信息引导和有关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行业规章制度,提高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不断推进回收行业自我整合和规范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薛统为组长,县商务局局长王贵锋为副组长,工商局、环保局、综治办、公安局、发改委、经委、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再生资源行业管理领导小组富易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局长王贵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发改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重大问题的协调和重大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通信业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收的认证,负责推广应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县财政、公安、工商、环保、发改、科技、建设等其它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管理的有关工作,加强联系,及时交流、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再生资源回收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三)加大扶持力度。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支持力度,采用资金补助和项目贴息相结合的方式对回收利用企业给予资助,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对新建、改造、整合的回收网点和新建的初级加工分拣站给予补贴,对再生资源利用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可以采用贴息等方式提供贷款;对经认定并获得省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的企业建设项目给予贴息和相应的税收支持。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经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发改部门批准,可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

  国内针对再生资源利用的研究方法或者研究方法的推广研究较少,主要有:王雨雷等[1]对钢铁产业中废钢铁资源的回收利用情况应用现代物流理论指导,对废钢铁 这一特殊的逆向物流进行了供应链规划;罗来军等[2]根据金属平衡原理,按照废钢铁的三个来源,建立了三种废钢铁的生成模型;刘光复等[3]对通过对废旧汽车回收模型的研究以及资源化技术的进展回顾,建立了废旧汽车资源化系统模型;秦晔等[4]基于废旧汽车循环再利用模型,建立了回收经济性评估模型;姜金龙等[5]运用生命周期评价的方法,对用二段法生产再生铜过程的环境协调性进行了研究,得到了再生铜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环境负荷数据;沈东升等[6]以浙江台州为例,对进口的含有色金属废料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确定了进口废金属料拆解过程的主要污染因子及其排污系数;王浩东等[7]对我国废电子电器回收处理体系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废电子电器回收处理体系模式。其他如对废塑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再利用技术以及作为燃料的研究上,如高炉喷吹废塑料技术、废塑料炼油技术等,废纸、废轮胎橡胶的利用研究也以再生技术和回收体系建设为主。

  再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利用,是关系到再生资源产业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再生资源优化配置,是指将再生资源与其他经济要素之间的组合关系在时间结构、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等方面进行合理分配、调控,使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最优化,使尽量多的再生资源原级使用甚至升级使用,减少再生资源降级使用或不能使用情况,使再生资源价值得以最大的回收,发挥其最大利用价值。

  废旧物资拆解后的零部件或产品的用途可分为三类,即再利用、再制造和资源化,其余不可资源化的部分作为废弃物处理。资源配置水平可以用几个宏观指标表示,即再生资源回收率Rr、再生资源循环率Rc、再生资源再利用率Ru和再制造率Rm以及废弃物产生率Rw。资源化和再利用过程又可分为拆解料的原级使用和降级使用,分别用mc1,mc2和mu1,mu2表示,相应的利用率用Rc1,Rc2,Ru1,Ru2表示。因此废旧物资拆解后物料使用途径如图1所示。

  旧物资产生总量,mr是回收的废旧物资总量,mc是废旧 物资资源化量,mn为拆解出零件或废弃产品再利用量,mm拆解出零件或废弃产品再制造量,mw拆解后不可再生的废弃物量,以上各量单位均为吨/年。废旧物资的再利用主要是指废弃产品或者拆解后的零部件的继续使用;再制造是通过一系列的处理过程,将已经报废的产品进行拆卸,不能使用的零部件通过再制造技术进行修复或这翻新,使得修复或翻新以后的零部件的性能与寿命期望值具有或者高于原来的零部件。

  做好再生资源的优化配置首先要做好再生资源的回收,高回收率是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增加产业收益的基础。

  资源循环率是反映再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水平的基本指标,表示废旧物资被循环利用的比率,也从侧面反映了再生资源的利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再利用率和再制造率是提高再生资源优化配置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再生资源分类拆 解后分级利用的体现。

  资源回收利用指标只能从宏观角度对再生资源优化配置水平进行评估,但对全面评估优化配置水平还远远不够,这其中要综合考虑市场因素、产业发展水平、技术发展水平等。另外,再生资源优化配置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其经济特性。

  定义的指标及算式均以质量做基准表达再生资源优化利用水平,而对加工利用 过程中价值的变化进行分析时以拆解废料的价值做基准较合适,鉴于此,以原生资源生产的 零部件或产品的价值为基准作者提出并定义再生资源价值回收利用指标:价值回收率RV, 定义式为式(8)。

  其中V0为新零部件或产品的价值,Vr为拆解后所得的零部件或产品的价值,Vr大小与拆解材料的利用途径直接相关,各种利用途径的价值回收率大小可按以下考虑进行初步估计:

  不可作为原料再生利用的废料价值回收率为零或小于零,如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铁锈泥土等夹杂物,还需一定的处理成本,价值回收率小于零。

  可资源化的拆解材料价值回收率,根据拆解料再生利用属降级利用或是原级利用,其价值回收率前者大约为10%-20%,后者为20%-40%,具体零部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可再利用的零部件或产品,如拆解下来可再用的汽车零部件等,按照其属降级利用或是原级利用,价值回收率分别按照50%-70%和70%-90%计算,具体零部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图2中V总代表以原生资源生产的新商品的价值,计算时以商品销售价代替p(i=1,2,……,n)等代表各类拆解料的价格,如Pu1i表示原级再利用零部件或产品中第i类物资的价格;C表示投入的成本。价值回收率的计算模型可表示式(9),每一类拆解料的价值可以用拆解料的质量乘以价格计算得到。式(9)中r代表各类拆解料的价格的价值回收率。Rv=Vm+Vu+VcV总×100%-Cm+Cu+Cc+Cw V总×100%

  需要说明的是价值回收分析只针对再生资源的回收、拆解、修复和翻新,不考虑再生资源的深加工。从资源化率、再利用率和再制造率和价值回收率所代表的质量、价值两个角度衡量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水平更加客观,兼顾了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数量和质量。

  研究案例选取我国某再生资源园区,该园区是集进口的第七类废料与国内废旧物资的拆解、分类、初加工、深加工、科技开发、废旧金属材料贸易为一体的再生资源拆解和深加工园区,其建设分两个时期:近期2007-2012年,中远期2013-2020年。

  该园区产业发展目标是建成废旧汽车拆解、废电线电缆拆解、废电机拆解、废五金电器拆解、废旧电子家电产品拆解5条废旧物资拆解线,建成废钢铁、废杂铜、废杂铝、废杂锌、废塑料、废橡胶6条资源再生和深加工生产线条贵重金属提取生产线 园区物质代谢分析

  根据产业规划,近期和中远期回收到园区的五种废旧物资总量如图3所示。第七类废弃物的加工量都是园区中最多的。废旧塑料的回收数量其次、废旧橡胶的回收数

  经过拆解回收工段,得到橡胶、塑料、有色金属、钢铁等初级资源。由于第七类废料和废家电等含有大量的钢铁材料,因此各种初级资源中钢铁数量最多,其次是以铜、铝为主的有色金属。塑料数量排在第三位,其来源包括园区回收及废旧家电、废旧汽车等产品拆解获得。

  其中,因园区处于规划阶段,在此不区分拆解废料的原级利用和降级利用,只 按照再制造量、再利用量、再循环量计算。

  由园区物质代谢分析得出再生资源近期和中远期的资源化率变化幅度不大,近期约为94%,中远期可达到95%以上,则各类再生资源循环率Rc、再利用率Ru和再制造率Ru以及废弃物产生率Rw汇总如表1。

  体为:再循环利用废料价值回收率按20-40%计,再利用和再制造废料价值回收率按70%-90%计算。对于价值回收过程中的成本投入,主要为拆解过程中的人工成本。

  根据式(9),分别对废旧汽车,第七类废料、废电子家电以及废塑料和废橡胶(轮胎)的价值回收率进行计算,可分别得到近期和中远期园区的废旧物资的价值回收率:

  由资源化率与价值回收率的对比可以看出,在资源化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再 利用和再制造的比例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资源的价值回收率。也可以看出,使用资源回收率 和价值回收率对再生资源生态产业园区进行资源优化配置评估时,能对再生资源的利用水平 进行更加客观的评价。

  再生资源优化配置是使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最优化,通过原级循环利用甚至升级循环利用,使再生资源价值得以最大回收。本研究通过再生资源价值回收率Rv,构建价值回收率计算模型。本文运用价值回收模型从资源回收率和价值回收率两个方面对某园区规划案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在资源化率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价值回收率可以有较大的提升,这一分析兼顾了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的数量和质量,能够更为有效地对再生资源利用进行评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依法治理、方便群众、培育市场、规范经营的原则,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立以城乡回收网点为基础、以集散交易中心为载体、以综合利用处理为目标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促进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力争用3年~5年时间,使我县90%以上回收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回收网点规范经营,90%以上可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怀集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本方案实施的检查、监督。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办公室,下称县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按《怀集县再生资源回(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收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落实县经贸、公安、工商、建设、环保、市政、规划等职能部门和县供销社的职责,形成合力,为规范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奠定管理基础。

  1、回收网点的设立。回收网点的设立必须符合安全、环保和城市规划要求,又要使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再生资源时得到便捷、公平、安全的服务。对现有证照齐全的回收网点要按上述要求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利用,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为了便于操作,工商部门在核发再生资源回收营业执照时,应先由县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再发放。

  2、培育龙头企业,规范经营管理。由县供销社牵头,吸收社会力量,采取多元投资等形式组建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负责全县再生资源的集中分拣、简单加工和资源分流,并负责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业务。

  (三)发挥协会作用,加强从业者自律性。由县供销社牵头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由协会按《怀集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行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四)清理整顿,强化监管。县领导小组在落实选点规划的基础上对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整顿。重点整顿无照经营的回收点、没有纳入规范管理的流动收购人员、超经营范围经营的回收网点,以及转借营业执照、一照多点等行为,特别是对生产性废旧金属,要强化监管,以整顿促规范,边整顿边规范。同时,县公安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落实监管措施。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具体实施中,实行分步推进实施办法,即第一步(用1年~2年时间)建立规范的城乡回收网络、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规范再生资源管理,第二步(从第3年起)设立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由县经贸局牵头,会同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对各镇(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政策宣传、检查、发调查规划表进行摸底调查,为选点规划做好准备。

  由县管理办公室审定全县收购网点,有关部门制定管理规定,协会制定公约、规定,对回收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经过社会回收、加工、整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价值的各种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材料及制品,报废的机电设备、废旧车船及其拆解品、废旧电子产品、废旧木材及木制品、废旧物资处理的仓储积压物品、废旧塑料、纸张、棉麻、毛、骨、玻璃、橡胶等。

  第三条本市辖区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应当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改善城市容貌;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五条 政府鼓励全社会各行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提倡设立规范管理的回收网点,逐步推广实行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全民参与建设节约型城市。

  第六条 政府鼓励推广应用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鼓励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资金,按照投资者受益的原则,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第七条 再生资源行业作为循环经济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原则,实行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建立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第八条 市、区政府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其产业化发展的宏观调控、指导,使之沿健康、有序、高效的方向发展。

  第九条 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其职能是对本市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对全市经营再生资源的单位、个体经营者的收购、销售、加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会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对本市再生资源市场进行管理,稽查和打击违法违章经营活动,规范交售行为;根据本市创建标准的要求,配合市综治办、爱卫办、创建办规划好网点的布局和抓好本行业经营网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公安、工商、环保、安全生产、商务、电力、电信、卫生、保密、税务、规划、城管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独立开展加强行业自律的工作,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正当要求和意见,向经营单位、个人提供信息和人员培训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可以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从业标准,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十条 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会同城市规划、环境保护部门编制本市再生资源行业经营网点的布局规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在海口地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包括流动收购,要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等证照,持证照依法经营。流动收购人员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暂住证发放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持证收购。

  第十三条 设立的再生资源集散交售市场、中心或加工场,要按环境保护部门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

  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经营单位要按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要求设置相关的治理、防范设施,并采取绿化、美化措施,强化消防责任,不得妨碍城市市容和留有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 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定期向各区政府通报设置在其辖区内的经营网点情况,并协同做好所在区经营网点的治安、卫生、安全、消防等工作。

  第十六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方便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二)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三)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铁路、公路、石油、电力、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

  第十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流动收购人员在回收过程中发现有出售禁收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九条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应当查验来源证明,并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出售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如实进行登记。

  第二十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报废汽车回收经营的,应当符合国务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拆解的汽车“五大总成”,必须作为废旧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不得利用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组装机动车。

  第二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经营者对回收的再生资源运输、加工、处理,不得污染环境,不得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第二十二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和流动收购人员回收再生资源,不得欺行霸市或以不正当手段竞争。

  第二十三条 再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或通报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再生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

  第二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保密宣传教育,不得收购载有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对有交售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的,要及时向市、区保密部门或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再生资源经营单位、个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者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加工场开办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由于铁路、电力、通讯、水利、国防、交通、采矿、采油、城市公用设计及其他生产、建设、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或部分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具体范围按国家分类标准执行。

  是指被人类开发利用一次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千百万年以内)不可自然形成或产生的物质资源,它包括自然界的各种金属矿物、 非金属矿物、岩石、 固体燃料(煤炭、石煤、泥炭)、液体燃料(石油)、气体燃料(天然气)等,甚至包括地下的 矿泉水,因为它是雨水渗入地下深处,经过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与矿物接触反应后的产物。

  二手资源是指在生活过程中,对不再使用的物品进行搜集、挑选、开发后可二次回收利用的资源,其交易过程主要有收购、检验与分类、修补、加工与包装、估价、销售6大环节。大学校园人数高度集中,资源消耗量大,存在着丰富的可回收利用的二手资源,但是社会关注度并不够,以致二手资源的回收利用率较低。尽管目前国家已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政策,但现在的废旧物资回收状态与有效利用资源、净化环境的要求差距非常大。因此,大学生利用在校优势,捕捉高校二手资源创业的机遇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本次调查对象为长沙地区的湖南大学、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铁道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女子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长沙民政学院、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这十二所高校的在校学生,对在校学生进行随机抽样调查。

  调查方法主要为问卷法,并结合访谈法。调查中使用的问卷分为《基于大学生视角对二手资源市场的调查》与《关于高校二手资源交易平台的调查》,各发出1800份,共发出3600份,回收3586份,有效问卷为3276份,有效率为91%。《基于大学生视角对二手资源市场的调查》问卷针对大学校园二手资源现状展开调查,并对部分在校大学生进行深入访问,以考察高校二手资源交易的可行性;《关于高校二手资源交易平台的调查》问卷深入了解在校大学生的需求与偏好,以探寻如何建立符合高校市场的二手资源交易平台。

  (1)行业竞争并不激烈。从整体上来看,高校二手资源存量较大,市场参与者比例相对较小,高校二手资源市场发展潜力大。现高校附近留存的二手物品实体店主要以二手书店为主,因其长期提供服务,已拥有一定数量的忠实客户,但以高校多样化二手物品交易为主的二手交易实体店数量极少。

  (2)商家进入门槛较低。目前并无成型的针对高校二手资源开展的二手物品交易模式,亦无明确的相关行业规范,交易方式容易被模仿。

  (3)供应者议价能力低。高校二手资源回收主要货源来自大学生群体,85.28%的高校学生将二手资源转赠他人或直接丢弃,对二手资源交易热切度并不高。

  (4)购买者议价能力较强。因二手物品选择单一、质量无保证及清洁度不佳等原因,学生对二手交易感兴趣程度低。

  (5)新商品的替代能力强。根据调查,59.34%大学生从未进行过二手资源交易表明大多数选择购买新品来满足消费需求,二手物品优势不突出。

  调查显示,在校学生对二手资源交易关注度很低,有半数左右的人从未进行过二手资源的交易,足以见二手资源还未受到在校大学生的重视,大学生循环利用二手资源的环保、节约意识十分薄弱。根据走访调查发现在杭州地区的部分高校校园内,设置有衣物回收箱等二手资源固定回收点,该举措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氛围,促进了学生对二手资源回收处理习惯的养成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意识的树立。但还有绝大多数高校缺乏专门的二手资源回收点,缺乏对学生循环利用二手资源习惯的培养。

  社会群体普遍忽视高校广泛存在的二手资源,现有的高校二手资源交易市场处于发展初期,交易市场不规范、不系统。高校二手资源交易形式主要是学生自发形成的临时市场与短期活动,如毕业季跳蚤市场、雷锋节义卖活动等。

  32.44%的在校学生从未了解过二手资源的相关信息,35.68%在校学生主要通过朋友获得相关信息,获取二手资源交易信息的渠道非常局限。而高校现有的二手资源交易店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在校学生对自己学校或周边已存在的线上、线下二手物品交易平台表示完全不知情。

  61.8%的被调查者认为售后服务是现有二手交易购物平台影响成交的关键因素,其中52.8%的被调查者认为现有二手交易平台缺乏有效售后保障。在目前二手交易过程中,70.35%希望能清楚了解二手物品情况,而商家对二手资源物品描述程度大都不具体,同时被调查者认为当前交易物流滞缓、支付手段不安全等因素也是影响其参加二手交易的重要影响因素。结合现有二手交易平台缺乏有效的售后服务,消费者对购买二手资源的欲望并不高。

  据调查数据统计得到以下交易调查图,由图可知,44.89%的大学生更青睐线上线下交易结合运营。对此,我们可以借鉴O2O的经营模式,采取卖家线上宣传,线下提供服务的方式,使交易更方便、快捷。从信息需求方面来看,被调查大学生中有70.25%的学生渴望了解物品使用情况,因此商家在收集二手物品时应注意询问、记录使用情况,并在出售时予以标注。而从消费者选购倾向来看,书籍需求量大且销售时间跨度长,因此在日常交易中以各类书籍为主。由于实体店购买可更直观地看到产品的外观材质、新旧程度及质量有保障等原因,近半数消费者在多种交易方式中表露出对线%的被调查大学生以网络社交媒体为主要获取消息途径的现状,我们采取以实体店经营为主,线上宣传为辅的方式开展高校二手资源经营管理活动。

  创业者可利用大学生自身的优势,与学校合作,利用高校“大学生孵化基地”申请免费或者租金低廉的校园门面。该实体店具有存储与销售两大功能,第一,随时储存收集的二手物品;第二,进行日常二手资源交易,以销售需求量相对较大的二手书籍为主,并辅以销售学习用品、电子产品、代步工具等有市场需求的二手物品,做到多元化经营。实体店凭借稳定的交易场所、可靠的交易方式和多元化的经营,能克服临时市场与短期交易等零散活动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形成长期可持续经营。

  高校二手资源的价值长期以来一直被大学生忽视,使其未能得到合理利用。为改善这种现状,创业者可以针对体积大、质量重的二手物品及二手资源较集中的宿舍楼采取进寝室上门回收方式,在收集的同时对二手资源实体店进行宣传与介绍,以此提高二手资源的回收率。

  与志愿者协会合作,在各高校内选取一批热情、学习能力强、环保意识比较高的学生组成一支志愿者队伍,培养一批实操能力强,综合素养高的大学生,主要负责资源的回收、整理和修复工作,对二手产品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查,包括产品的安全性、环保性以及卫生性等,既实现创业实践的可能,也力行推广环保的理念。同时,对长期参与二手资源回收工作的志愿者提供实习证明,对表现积极优秀的志愿者给予物质奖励。

  创业者可通过对二手资源循环利用的公益宣传,增强在校学生的环保意识,并呼吁学生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身体力行,积极参与二手资源回收活动,将闲置物品送到实体店进行交易。同时在校内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置专门的二手物品回收箱,鼓励学生投入闲置的衣物。对于外校的学生,可以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等形式与学生实现信息互动,然后使其通过包裹寄送的方式实现回收。

  通过拍摄二手资源回收店志愿队进行的各项公益活动,以“真实、励志、珍惜、感恩、奉献”为主题制作出捐赠活动的公益宣传片。宣传片将通过校园官方网站,并借助微博、人人、论坛等社交平台的推广,让更多的人通过捐赠闲置二手物品与购买需要的二手物品来奉献爱心、回报社会。

  对于公司回收的二手物品,经过筛选、整理后,归类摆放在门店内,进行直接出售。

  通过与学校手工坊合作,改造二手物品。将二手物品做为手工艺术品的原材料,使之成为精美绝伦的手工艺术品再出售。

  购买者可以用自己的二手物品在门店内换购需要的二手物品,只需要补交差价即可,这样既能解决销售问题也能解决部分货源问题。

  ①与志愿者协会合作,挑选出校园需求量不大但保存较完好的二手物品捐赠给贫困地区。

  ②挑选出校园需求量大的二手物品在校内出售,销售所得扣除运营成本后的剩余资金将捐赠给敬老院、孤儿院等慈善机构。

  由于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越来越明显,传统营销很难与消费者进行个性化沟通,而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公司可深入洞察消费者内心的需要及其关注的问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

  校园赞助作为一种品牌营销沟通工具和手段,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改善品牌形象方面有独特的优势。可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寻找与二手资源回收利用文化相匹配,赞助能够产生文化共鸣的项目或活动;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在校园中曝光率高的地点,出现公司名称或LOGO;为参加校园活动的学生提供活动奖励、免费物品或服务。

  在经营的过程中,可以在周年纪念日、世界环境日、雷锋纪念日等,开展义卖、募捐等校园公益活动,将活动一届又一届地保持下去,最终在高校深入人心,树立良好口碑。

  一个成熟有序的二手交易市场背后,需要一个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撑。淘宝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完善行业准则,制定准入体系,签订诚信商家、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条款,买家也开展买名认证。这都很好地保护了交易双方的权益。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像淘宝网制度的制定思路,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

  (1)以实体店信誉保证客户交易过程中能得到有效服务保障,并对选购者进行较为详细的答疑。

  (2)建立系统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对在实体店内寄卖二手货品交易的学生通过对学生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进行实名认证登记,确保货品来源有保障,交易责任可追纠。

  作者简介:刘锡州(1962-),男,宁夏青铜峡人,现任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灵新煤矿副总工程师,研究方向为采矿工程及矿井防灭火研究。

  煤炭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如何科学合理地开采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使煤炭资源开发合理、有序,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已成为当前我国煤炭资源开采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神华宁煤集团灵新煤矿属于碎石井矿区,区内主要含煤岩层系为早、中侏罗系延安组,共含煤37层,煤层总平均煤厚27.79m,含煤系数为7.8%。由上而下编号17层,主要可采煤层5层(二、六、十四、十五、十六号煤),平均总厚度为19.56m,主要可采煤层含煤系数为6.1%。区内开采的煤种属于特低灰、特低硫、特低磷、较高水分的不粘结煤。现开采六、十四、十五、十六号煤层为中厚煤层。截止2011年12月31日,矿井保有资源储量(111b+122b+333)29638.75万吨,除去局部可采煤层以及暂不能利用储量,实际期末保有资源储量剩余17045.2万吨。

  灵新煤矿于1985年12月开工建设,矿井共设计7个采区,2010年通过优化采区设计,将原设计的六、七采区优化合并为新六采区,扩大采区走向长度和工作面倾斜宽度,采区合并后,工作面走向长度由原来的1500m增加到3600m,减少了采区之间的井筒保护煤柱和采区隔离煤柱,既提高了矿井生产能力,可多回收煤炭资源120万吨。

  灵新煤矿四、五采区回采工作面由于受古小窑破坏和地质构造的影响,无法布置正规工作面回采,我们通过优化设计,将四采区L4406工作面和L4306工作面,五采区L5114工作面采用“刀币形”布置(图1),对L5115综采工作面采用“马鞍形”布置(图2),工作面倾向长度由57米变更为280米,提高了煤炭资源回采率,多回收了煤炭资源82.61万吨。

  磁窑堡向斜轴走向近南北,北窄南宽两翼不对称。西翼:倾角12~14°,东翼:倾角41~80°。灵新井田东部以磁窑堡向斜轴为界主采西翼煤层。为了多回收煤炭资源,在四采区+1115m石门处施工探巷,探明磁窑堡向斜轴的具置,在L4506机巷于磁窑堡向斜轴之间布置了L4706工作面,多回收煤炭资源7.88万吨。

  复杂的地质构造严重影响了五采区上区段工作面的回采率。基于下区段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研究,灵新煤矿对工作面的设计方案进行了充分的技术论证、分析和方案对比,甄选出最佳实施方案。对L5314综采工作面风巷改变方位角,采用不等长布置,工作面回采过程中随工作面倾斜长度的变化不断增、减工作面支架及刮板输送机框架,多回收煤炭资源23万吨。

  通过矿压观测,结合矿井生产的实际情况,探索矿井矿压显现的分布规律,根据煤层群联合开采的矿压显现规律,将下分层巷道布置在应力降低区。从理论上讲,在应力降低区内,巷道越靠近采空区,压力越小,煤柱损失越小。根据近几年的开采经验,优化巷道支护方式及支护形式,将区段隔离煤柱由原来的30m减少为15m。

  沿空留巷和沿空送巷是上世纪煤炭开采的新技术,由于受开采条件限制,一直未广泛推广。为提高煤炭资源回收,我矿安排专人到其他矿井学习,引进沿空留巷技术和设备,在四采区L4406工作面机巷采用沿空留巷技术,将L4406工作面机巷保留下来作为下一区段L4606工作面风巷,减少了区段煤柱留设,多回收了煤炭资源8万吨。

  综采设备的选型对提高煤炭资源的回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设备选型不当容易造成综采工作面丢煤或破顶、破底开采。在工作面开采前,灵新煤矿根据地测科提供的地质资料,合理选择综采支架和采煤机,实现中厚煤层一次性采全高,杜绝因设备选型不当造成的丢煤现象。

  由于四采区综采工作面受上覆二号煤老窑采空区积水影响,通过走访毗邻的磁矿老矿区,并对地表范围内的各类开采遗迹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确定了工作面顶部老空区及浅部露头附近古小窑的确实存在性,预计古小窑内有积水量,严重威胁四采区煤炭资源的正常回收,通过物探技术确定积水边界,在井下利用钻探的方式对古小窑内的积水井下探放。在L4306、L4406工作面累计施工钻孔182个,钻深7650.84m,累计钻孔疏放水量约187万m3,现四采区综采工作面已安全开采过老空区,确保了煤炭资源回收利用,多回收煤炭资源184.49万吨。

  西天河是井田范围内唯一常年地表径流,属季节性河流。枯水期西天河的流量为40~60m3/h,丰水期(雨季)流量达到260m3/h,下暴雨发生洪水的流量为11880~15000m3/h,持续时间6-8小时,水头高度2米。西天河河床底与侏罗地层不整合接触,河床距基岩面的厚度5米,在基岩顶面上有砾石层,砾石层厚0.1~0.2米,砾石层含水,砾石层以上是风积砂岩,遇水以后成泥,容易变形,导水性差,含水极少。

  在综采工作面采空区上方布置两个覆岩破坏观测孔,在工作面上方布置一个采前补勘对比孔。应用JCD-2型井下彩色电视系统对工作面采空区上方的两个覆岩破坏观测孔及工作面上方采前补勘对比孔进行观测。通过对1个采前对比孔和两个采后观测孔所进行的钻孔冲洗液漏失量观测及彩色钻孔电视观测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如下:首次确定了碎石井井田灵新煤矿综采的垮落带高度为15.31~20.65m,冒采比为5.7~9.4,导水裂缝带的高度为41.42~56.03m,裂高采厚比为18.9~20.8。工作面的基岩柱垂高约为69~119m,距西天河的最小垂距为89m,是工作面距西天河最近的地方,为了安全起见,在基岩柱垂高小于79m的块段(50×145m2)内实行限厚开采,使得防水安全煤岩柱尺寸能够完全满足《规程》的要求。在基岩柱垂高为79~119m的块段内,开采厚度允许不超过最大采厚2.8m,保证了西天河水体不会受到破坏。

  通过实施西天河下不留设煤柱开采的试验,结合三下采煤技术,加强了矿井资源储量回收,提高了采区回采率,累计在西天河下开采出煤量41.09万吨,在公路下采出煤量18.56万吨,合计在“三下”采出煤量59.65万吨。

  几年来,通过对煤炭资源的现场加强管理和利用,改变回采工艺方式,合理减少区段煤柱尺寸,积极引进新工艺、新设备,使几年来多回收的煤炭资源达到485万吨,煤炭资源回采率大幅提升。

  [1]孙贵仁.厚煤层采煤法回采工艺分析[J].价值工程,2011(09).